4月16日,《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编制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产品与服务代码标识,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等领
域的企业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
力,对其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各种产品进行编码标识,这不仅导致了大量的重复投入和资源浪
费,而且导致产品信息不能共享,不利于我国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的发展,更不利于甚至
制约了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为此,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了《全国产品与服
务统一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的结构、编制方法、适用范围,还规定了负责受
理、维护和管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的维护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共同推动该项标准的实
施。
《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编制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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