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11月30日发布第24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2年3月11日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新《目录》是在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的形势下修订的,是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政策措施。对搞好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
新目录在保持我国吸收外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对原《目录》进行了部分调整。新《目录》施行后,外商投资属于鼓励类的项目,将享受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十七)专用设备制造业
8.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9.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10.长距离调水工程的调度系统设备制造
11.特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19.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20.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
21.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
22.铁路大型施工及养护设备设计与制造
23.园林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24.城市环卫特种设备制造
25.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26.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27.8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
32.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十一)普通机械制造业
1.集装箱生产
2.中小型普通轴承制造
3.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与工程机械无关的已删节)
部分工程机械进口可免关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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