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前期报建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蕉前路绿化工程(标段一)、滨水大道东绿化工程(标段二)、京珠大道南绿化工程(标段三)、京珠大道北绿化工程(标段四)
2、建设地点:广州南沙黄阁镇
3、本工程为四个合同段,其中蕉前路绿化工程为一个合同段;滨水大道东绿化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京珠大道南绿化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京珠大道北绿化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三、招标内容
绿化植被种植。
四、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拨款
五、报名条件
1、所有标段工程要求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须是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近5年内在广州地区无不良投标记录。
六、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
2、资格预审择优表。
3、投标申请函
4、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有关资信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6、企业在近三年(2001~2003年度)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需附发包人、政府质监部门的验收评定情况、质量认证、获奖情况复印件,目前在建和已中标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情况。
7、投标人对完成本项工程拟投入的人员情况(列表说明),后附拟委派的人员(含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资质证、业绩及简历等复印件。所有标段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或类似专业工程师职称、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程的经验;主要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二名中级或中级以上园林或类似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主管过1个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的技术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不能担任其他在建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8、拟用于本项目施工的主要设备数量和技术状态(列表说明)
9、提供主要基调树种供应能力的证明材料,若有必要,招标人将亲临现场考察。
10、投标单位近两年度(2002、200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11、其它能证明企业履约能力、业绩和信誉的材料,并提交近两年所承建工程受到的奖惩情况及目前涉及的诉讼案件或仲裁的资料。
12、近5年内在广州地区无不良投标记录声明。
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一式五份,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格预审文件应在报名时面交,择优计算时以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为准。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应保证资格预审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述的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中必须一致,且均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如发现虚假、不属实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3、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4、本次投标报名不分标段,每个申请单位只可报一个合同段,资格预审后,
1)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48家,则按照择优分数从高到低选取前48家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并以摇珠方式把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平分到四个标段;
2)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为48家,则以摇珠方式把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平分到四个标段;
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20家(含20家)少于48家,则以摇珠方式把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平分到四个标段,余数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的顺序依次分配到相应标段。
4)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少于20家时,将重新进行招标。
只允许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
5、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过资格预审确定的投标单位参加工程投标,不对资格预审结果作任何解释。
八、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九、投标报名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首层)
参加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2004年 9 月 16 日上午10: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4:30分及 9 月 17 日上午10:00分至11:30分。
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
2004年 9 月 16 日上午10: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4:30分及 9 月 17日上午10:00分至11:30分。
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
业主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建设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0103、83630420
传 真:020-83630200
日 期:二○○四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