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2006 年 12 月 20-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和《关于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2006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本次会议的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以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司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走访投资者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2007 年 1 月 8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 股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
为振兴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1,742,1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6%。2007 年8月7日中国证监会接收宣工发展收购报告书及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宣工发展下发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 日内递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2007年9月14日,公司已按照要求正式上报了相关文件。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临时股东大会及会议通知需中国证监会就收购事宜批复后方可发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时间仍无法确定。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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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宣工(000923)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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