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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股份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来源:证券时报 | 时间:2008-4-14 9:17:10 ] 【 打印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4月11日下午13:15;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4月11日上午09:30-11:30;
  2008年4月11日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5号公司多功能厅。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第二次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已于2008年4月4日发布了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56954477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24人,代表股份17466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3%,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10人,代表股份43880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9%。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7181439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8.37%;
  反对股数68726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9%;
  弃权股数216807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7099712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90%;
  反对股数68526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9%;
  弃权股数2987343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71%。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7099842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90%;
  反对股数4374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5%;
  弃权股数323390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85%。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股数17094203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87%;
  反对股数148542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85%;
  弃权股数224227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8%。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表决。
  同意股数42044452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1.86%;
  反对股数4191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92 %;
  弃权股数330879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22%。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08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股数17093913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86%;
  反对股数4160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4%;
  弃权股数331459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9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17093853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86%;
  反对股数4827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8%;
  弃权股数324849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86%。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17126995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8.05%;
  反对股数4639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7%;
  弃权股数293588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股数16118428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8%;
  反对股数210750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1%;
  弃权股数1137795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6.51%。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股数16116468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7%;
  反对股数1451652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83%;
  弃权股数1205340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6.9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数量
  同意股数16116248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7%;
  反对股数111945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64%;
  弃权股数1238780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09%。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
  同意股数16115738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6%;
  反对股数103211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59%;
  弃权股数1248024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安排
  同意股数161202282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9%;
  反对股数90385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52%;
  弃权股数1256360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19%。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方式
  同意股数16116128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7%;
  反对股数97071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56%;
  弃权股数1253774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17%。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同意股数16116178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7%;
  反对股数103914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59%;
  弃权股数12468809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股数1612569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2%;
  反对股数7326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2%;
  弃权股数12680169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26%。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股数1612563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2%;
  反对股数5817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3%;
  弃权股数12831669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35%。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合力铸造中心建设项目
  同意股数16129546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4%;
  反对股数4183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4%;
  弃权股数129559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宝鸡合力渭滨工厂大吨位叉车及特种车辆项目
  同意股数16130546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5%;
  反对股数4088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3%;
  弃权股数129554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合力工业车辆南方(衡阳)生产基地项目
  同意股数16128716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4%;
  反对股数4237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4%;
  弃权股数129588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叉车及工程机械覆盖件、驾驶室事业部项目
  同意股数16127946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3%;
  反对股数42370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4%;
  弃权股数1296656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叉车门架事业部建设项目
  同意股数161290168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34%;
  反对股数43772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25%;
  弃权股数1294184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同意股数171229952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8.03%;
  反对股数84419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8%;
  弃权股数259559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161194547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2.29%;
  反对股数80961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6%;
  弃权股数12665579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王良其、叶振东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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